Wednesday 11 September 2013

外資在中國的三難

外資對中國市場可謂又愛又恨。
起初,大部分外資進入中國的思維是:中國有13億人,如果一人賺1元,已經是十幾億盈利。當然,這只是一個遐想,因為國內真正有消費能力的只屬少數。當大家夢醒以後,外資便期望以他們較為優越的行業經驗在中國市場分一杯羹,但可惜時至今日成功的例子依然不多。外資在國內遇到的問題太多了,本文只想略談三難:行賄難、監管難、合作難。
行賄成本高
外資在中國的第一個障礙是行賄成本高。外資一旦被傳媒發現在中國行賄,不但嚴重影響公司形象,還面臨被美國SEC罰款的風險。有一部分國內公司的思維是依靠關係和監管上的便利,做其他競爭對手不能做的事。
在香港,大部分的金融機構都在中環,發生什麼事情幾乎一目了然,所以監管機構的工作比較簡單。在中國,監管機構安坐北京,要了解各個地區的仔細情況不容易,令駐當地的監管者相對上有較大權力。
外資行賄成本高,面臨諸多限制。他們以往的策略是為中國的國家發展及金融改革提供意見,跟常委和其他高官建立關係,從而希望監管機構略為「鬆手」,並在本業上做得比國內同行好。例如,保險泰斗Hank Greenberg跟中國各個政要相熟,AIG和友邦(1299)早在1992年經已重返中國,其中友邦更有豁免權,能夠100%持有旗下分公司(毋須以中外50/50合資)。此模式在九十年代大行其道,但未來是否依然適用,筆者則抱有懷疑。自金融海嘯後,內地迷戀「中國模式」,不再看重老外的建議,認為自己的制度更優越。因此,小部分外資有特權的情況相信較難再出現。
監管難 合作難
在監管方面,中外金融機構在白字黑字定下的法規下未必相差太遠。不過,內地有相當多規矩並非明文規定,但卻人所共知。例如,外資金融機構在申請分公司和分行時,審批時間往往較內地企業長。不對稱的監管令外資舉步維艱,令外資在內地的市佔率一直不高。
有評論認為,八國聯軍和日本侵華等歷史,依然深深地印在中國人的腦海中,以致他們覺得毋須公平地對待外國公司。他們堅信中國的市場應由中國公司主導,外國公司只應佔非常次要的角色。換句話說,他們由始至終便不打算讓外國公司在中國公平競爭。就算美國在外交層面上跟中國交涉多年,這亦只在最近一兩年稍有輕微改善。
在中外合作方面,按筆者的觀察,外資在中國持股50%以下都是失敗居多。這些中外合資的情況有不少是中方看到商機,邀請外商注資,但又不肯放棄控股權。
外資認為自己投了錢,有權介入生意上的營運,但中方卻只把外資看成提款機,不讓外商介入。同時,中方一邊累積資本和技術,一邊建立自己的客戶和銷售網,然後在事成後再將外資一腳踢開,另起爐灶。中外雙方一開始就在理念和期望上有差異,拆夥幾乎是必然的。
外資在內地接連敗北後,現時不再作無謂的幻想。鑑於上述三難,近年愈來愈多外資轉戰東南亞,或者乾脆投資在受惠於中國崛起的歐美企業。此般隔山買牛,確實免卻不少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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